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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驅催既無官品並不同監臨之例止從在
官非監臨各减監臨之官罪一等
諸去官而受舊官屬士庻饋與若乞取借貸之
屬各减在官時三等〈謂家口未離本任所者〉
䟽議曰舊官屬謂前任所僚佐士庻謂舊所
管部人受其饋送財物若乞取借貸之屬謂
賣買假賃有剩利役使之類各减在官時三
等並謂家口未離本任所者其家口去訖受
饋餉者律無罪名若賃乞索者從因官挾勢
在驅催既無官品並不同監臨之例止從在
官非監臨各减監臨之官罪一等
諸去官而受舊官屬士庻饋與若乞取借貸之
屬各减在官時三等〈謂家口未離本任所者〉
䟽議曰舊官屬謂前任所僚佐士庻謂舊所
管部人受其饋送財物若乞取借貸之屬謂
賣買假賃有剩利役使之類各减在官時三
等並謂家口未離本任所者其家口去訖受
饋餉者律無罪名若賃乞索者從因官挾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