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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皆減此持時専當人罪二等
諸本條無犯廟社及禁苑罪名者廟減宫一等
社減廟一等禁苑與社同
䟽議曰䦨入廟社及禁苑本條各有罪名其
不立罪名之處謂䦨入至閾未踰因入輙宿
之類各隨輕重廟減宫一等社減廟一等禁
苑與社同
即向廟社禁苑射及放彈投瓦石殺傷人者各
以闘殺傷論至死者加役流
法皆減此持時専當人罪二等
諸本條無犯廟社及禁苑罪名者廟減宫一等
社減廟一等禁苑與社同
䟽議曰䦨入廟社及禁苑本條各有罪名其
不立罪名之處謂䦨入至閾未踰因入輙宿
之類各隨輕重廟減宫一等社減廟一等禁
苑與社同
即向廟社禁苑射及放彈投瓦石殺傷人者各
以闘殺傷論至死者加役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