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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8-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3.djvu/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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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財主應坐者減罪亦準此

 䟽議曰財主應坐謂受財枉法不枉法受所

 監臨及坐𧷢與財人各亦得罪若取人悔過

 還主得減三等財主亦減本坐三等科之

 問曰貿易官物復以本物却還或本物已費

 别將新物相替如此悔過得免罪否

 荅曰若以本物却還得免計𧷢爲罪仍依盜

 不得財科之若其非官本物更以新物替之

 雖復私自陪備貿易之罪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