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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8-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3.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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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減在律殊無節文比附刑名止依徒減一

 等加杖一百八十

諸盗詐取人財物而於財主首露者與經官司

自首同

 䟽議曰盗謂强盜竊盗詐謂詐欺取人財物

 而能悔過於財主首露與經官司首同若知

 人將告而於財主首者亦得減罪二等

 問曰假有甲盗乙絹五疋經乙自首乙乃取

 甲十疋之物為正倍等𧷢合當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