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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8-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3.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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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假如工樂雜户官私奴婢等並合加杖縱

 令重犯流徒累决杖笞亦不得過二百

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廢疾犯流罪以下

收贖犯加役流反逆縁生流會赦猶流者不用此律至配所免居作

 䟽議曰依周禮年七十以上及未齓者並不

 為奴今律年七十以上七十九以下十五以

 下十一以上及廢疾為矜老小及疾故流罪

 以下收贖

 問曰上條贖章稱犯流罪以下聴贖此條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