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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敗倉庫積聚物 財物應入官𥝠
放散官物 應輸課稅
臨官僦運租稅 輸給給受留難
官物有印封 輸課物齎財市糴
出納官物有違 官物應入𥝠
第十六卷〈擅興凡二十四條〉
擅發兵 調發供給軍事
不給發兵符 㨂衛士征人
征人冒名相代 校閱違期
損敗倉庫積聚物 財物應入官𥝠
放散官物 應輸課稅
臨官僦運租稅 輸給給受留難
官物有印封 輸課物齎財市糴
出納官物有違 官物應入𥝠
第十六卷〈擅興凡二十四條〉
擅發兵 調發供給軍事
不給發兵符 㨂衛士征人
征人冒名相代 校閱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