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08-呂祖謙-皇朝文鑑-40-39.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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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葬昏仰食貧甚至鬻其産訾用遂屈公曰差易

耳厪力治生調度纎嗇居數年復其産如𥘉鄉人

竒之宗族賴焉天性明吏事在宫務核實不肯便

文自營所臨可紀鄼有民椎埋剽及敗則行錢詆

讕數得脫前令不能制公因事殺之以徇有盗群

行入境微得其處㑹尉不在公部分方略以授主

簿曰往取賊授賞以君有母故為公得主簿感激

如公教盡𫉬之遂先公改京秩沂某氏子坐小法

當受笞公審其可教爭於州将以贖論是歳遂預

鄉舉真州倉室屋七百區費大莫敢任葺事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