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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998-呂祖謙-皇朝文鑑-40-29.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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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義有常有變夫取後者不得取兄弟此常

也既已不可及取兄弟矣則正其禮使從子例此

變也故僖公以兄繼弟春秋謂之子嬰齊以弟繼

兄春秋亦謂之子所謂常用於常變用於變者也

既正其子名則僖公不得不以閔公爲昭歸父不得

不以嬰齊爲穆既正其昭穆則迭毁之次不得不

以一代一也而儒者或疑禮無後兄弟之文遂以

春秋書仲嬰齊爲不與子爲父孫非也子爲父孫

誠非禮之正有不得已者春秋正其爲臣子一體

而已故實公孫嬰齊而謂之仲嬰齊若春秋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