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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998-呂祖謙-皇朝文鑑-40-29.djvu/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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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之舊至王嘉爲相始輕减法律遂至東京因而

不改班固不記其事事見梁統傳固可謂踈略矣

嘉賢相也輕刑又其盛徳之事可不記乎統乃言

髙惠文帝以重法興哀平以輕法衰因上書乞増

重法律頼當時不從其議此如人年少時不節酒

色而安老後雖節而病見此便謂酒可以延年可

乎統亦東京名臣一出此言遂獲罪于天其子松

竦皆以非命而死冀卒滅族嗚呼悲夫戒哉踈而

不漏可不懼乎

晉士浮虚無實用然其間亦有不然者如孟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