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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986-呂祖謙-皇朝文鑑-40-17.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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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獨信故必至於三司而後已夫苟轉運使之

不可獨信而必三司之可任則三司未有不責成

於吏者豈三司之吏則重於轉運使歟故臣以為

天下之財其詳可分於轉運使而使三司歳攬其

綱目既使之得優游以治財貨之源又可頗損其

吏以絶亂法之𡚁苟三司猶可損也而百司可見

矣然而此三法者皆世之所謂拂世戾俗召怨而

速謗者也今且將行之臣非敢犯衆人之怒而行

此危事也以為有可行之道焉何者自臺省六品

諸司五品一郊而任一人自兩制以上一歳而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