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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986-呂祖謙-皇朝文鑑-40-17.djvu/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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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臣失律先事輕發亦旣入踐其國係虜其民矣

然而 陛下得其地而不敢収𫉬其人而不敢臣

雖有成功而不敢繼也其終卒至於廢黜謀臣而

講和好夫 陛下謀之於朞年之前而罷之於既

發之後豈以為是失當而悔之哉誠無財以善其

後耳且夫財之不足是為國之先務也至於鞭笞

四夷臣服異類是極治之餘功而太平之粉飾也

然今且先之此臣所以知其先後之次有所未得

者也今者 陛下懲前事之失出祕府之財徙内

郡之租賦督轉漕之吏使備沿邊三歳之畜臣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