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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985-呂祖謙-皇朝文鑑-40-16.djv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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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也賞其納忠於君而不知其大不忠也嘉其以

身當怨而不知其怨歸於上也昔鹿臺之財鉅橋

之粟商紂聚之以喪國周武散之以得民由是觀

之人主所當務者仁義而已何必曰利

     省刑

夫臨下以簡御衆以寛百王不易之道也昔漢高

祖去秦苛暴約法三章以順民心遂定王業孝文

循之以清淨而幾至刑措然爲治之要果在於省

刑而不在於煩刑也况人主 刑獄其𫝑不能親

臨則必委之於臣下故峻推鞫則權在於獄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