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1847-錢大昕-濳研堂文集-16-10.djvu/6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不祭禮也今使最長之房主高祖之祭其爲繼曾祖之

宗則向不得祭高祖者而今反得祭其爲繼祖之宗則

曾祖且不得祭其爲繼禰之宗則祖且不得祭其爲繼

禰之宗之支庶則禰并不得祭而今反得祭其高祖此

說之不可通者也且繼曾祖之宗以下本無高祖之龕

將别爲龕以祭之乎抑竟置於所虛之龕乎若繼禰之

支庶則並無祠堂其將祭於寢乎況高祖而下必不止

一房最長之房旣卒又有一次長之房是使高祖之主

流轉于支庶之家而遷徙莫知所定豈敬宗收族之義

乎語𩔖沈僴錄云或問嫡孫主祭則須祧五世六世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