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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794-全祖望-鮚埼亭集-32-28.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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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攷正承重服制議

喪服小記祖父卒而后爲祖母後者三年鄭康成曰祖

父在則其服如父在爲母也古人於父母之服槪稱三

年之喪而父在祗爲母杖期非敢獨薄於母葢以吾父

之所以喪吾母者不過於期使子之服不除恐傷厥考

之心故服從父而心喪仍以三年惟父亦達子之志必

三年而後娶然則子之不敢申其喪者卽父之不忍遂

其娶周公禮意之精原可垂之百世而不惑也歴朝改

制以來禮從其厚已成不易之條而適孫承重猶然喪

服小記所云其於畫一之旨未合說者以爲孝慈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