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598-歸有光-震川先生集-12-06.djvu/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震川先生集巻之十六

 記

  重修闕里廟記

隆慶三年闕里重修先聖廟成某官某以書幣走京

師來請記于麗牲之碑先是嘉靖四十二年衍聖公

某以廟之圯告於廵撫都御史張某方行相度以用

之不贏而止及是年廵撫都御史姜廷頥廵按監察

御史羅鳯翔周詠與藩臬諸君㑹議捐嶽祠之香税

與司之贖鍰得一千六百其役人則用州縣過更之

卒而以兖州府通判許際可董其役知府張文淵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