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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269-真德秀-西山先生眞文忠公文集-24-07.djv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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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米四百石者有因公事至庭而罰米數百石

者民間畏其虐燄止得俛首聴從据忠恕所申

六縣人户認米凡十二萬八千九百餘石苟非

以無道行之其䏻致多若是乎如涇縣土瘠民

貧所科亦一萬一千四百餘石忠恕尚怒其少

形之批判必欲其急作措置否則縣官按奏黜

責典吏刺配嶺海是趣迫官吏使之毒民也以

忠恕之政無善狀士大夫皆謂豺狼不問責實

在臣而臣獨容忍乆而未𤼵者尚欲責以捄荒

之效故也今察其所爲决無可望之理而春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