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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262-魏了翁-鶴山先生大全文集-24-24.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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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詔書出某物(⿱艹石)干給某官某事賈其有官府

八用官物而受財者並副冩一通敕令文書與職内

然後職内依數付之故云受其貳令書之貳令謂

(⿱艹石)今御史所冩下本奏王所可者案御史職云掌

賛書彼注云王有令則以書致之則賛爲詞(⿱艹石)

尚書作詔文是其用官財者先奏白於王王許可

則御史賛王爲辭下職内是其貳令職内則書之

爲本案然後給物與之(⿱艹石)然職内主入職歳主出

職内分置於衆府職内亦有府貨賄留之者故得

出給

及㑹以逆職歳與官府財用之岀而叙其財以待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