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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232-葉適-水心先生文集-8-2.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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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耕築之室而使之居衣食之具無不畢舉然而𥙊

祀䘮紀猶有所未足而取於常數之外若是者周公

不予則誰予之将無以充其用而遂予之也則民一

切仰上而其費無名故賖而貸之使以日數償而以

其所服者爲息且其市之不售貨之滯於民用者民

不足於此而上不歛之則爲不仁然則二者之法非

周公誰爲之盖三代固行之矣 今天下之民不齊

乆矣開闔歛散輕重之權不一出於上而冨人大賈

分而有之不知其幾千百年也而遽奪之可也嫉其

自利而欲爲國利可乎鳴呼居今之世周公固不行

是法矣夫學周公之法於數千載之後世異時殊不

可行而行之者固不足以理財也謂周公不爲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