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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133-樓鑰-攻媿集-30-06.djvu/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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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蓋朝廷議之既熟成命一頒則謂事已施行下之人

奉承約束文移行遣紛紜良久則以具文告于上方其

播告之初天下皆謂其必行書之記注亦曰某日行某

事其實事未及竟而止矣此所以事緒徒繁奉行者無

所適從良法美意日講于前而澤不得下究事不見成

績故迄今算計見效未能甚稱陛下大有為之志也事

有大小小者可以立辦一出睿旨隨即罷行若事涉大

體所以為國家深長之訓者是非磨以嵗月不見其成

且如屯田為富國之本水利為農事之要陛下最所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