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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105-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48.djvu/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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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則今日易從子稱異日復易從弟稱有瀆慢之嫌又

 按喪服小記云婦之喪虞卒哭其夫(⿱艹石)子主之祔則舅

 主之𠩄主不同而各有𠩄冝旣不嫌數更則異日再易

 祠板𠩄稱恐亦無害又衆議以爲必從㓜子主之理𫝑

 方順孝述於換栗板日巳更稱矣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攝主但主其事名則宗子主之不可易也細考

曽子問諸說可見

 孝述又疑㓜子(⿱艹石)即可嗣主宗祀則異時納主恐即據

 主祀之子祧逺祖矣(⿱艹石)未可主祀且從孝述主之則異

 時𠩄納之主即爲旁親不知旁親當别設位而有祧爲

 復只祔于祖而無祧

先生批云納主旁親之說未曉𠩄謂可更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