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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103-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46.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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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曽催納入常平倉上下蒙庇官司無縁得知今出榜

 遍扵縣鎮鄉村張掛曉示限一月經官陳首與免罪

 從公紐立租課就行給佃更與免追日前冐占花利

 如犯人尚敢恃其豪𫝑仍前坐占限滿不首如官司

 𮗜察得知或因諸色人告首定當送所司根究從條

 㫁罪追日前花利入官仍盡給告人租佃

 一諸司沒官田産多是本縣公吏與有䕃人詭名請佃

 或與出名人分受花利上下蒙庇不曽納租如此積

 弊何縁覺察今來出牓曉示諸色人如有似此之人

  仰經官陳首當與将所首出田産不拘多寡盡給告

 人租契如詭名人并出名人䏻在一月内赴官首說

 當與免罪從公紐立租課就令租賃仍免追日前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