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03-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46.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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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數保明申提舉司行訖申尚書戸部雖計一縣放稅不及七分而夲

 戸放稅及七分者凖此本部看詳欲行下諸路提舉司徧下本路

 諸州縣曉示任從民便如願依上件施行仰本鄉土居

 或𭔃居官員有行義者具狀赴本州縣自陳量扵義倉

 米内支撥其歛散之事與本鄉𦒿老公共措置洲縣並

 不湏干預抑勒仍仰提舉司類聚具申聴候朝廷指揮

 奏聞事十二月二十二日三省同奉聖旨依戸部看詳

 到事理施行奉𠡠如右牒到奉行前批十二月二十四

 日辰時付戸部施行仍𨵿合屬去處湏至指揮

兩浙東路提舉常平司主者仰一依今來勑命指揮疾速

施行仍𨵿合屬去處符到奉行

  淳熈八年十二月   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