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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839-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16-12.djv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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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知州軍知州降通判通判各降一資知縣降監當

其餘所部官吏監司知州軍通判皆得按察但不坐

失覺察之罪即挾情按察不以公者候勘鞫見實自

依常法知縣惟得具事迹申州不得擅勘命官

    乞不帖例貸配劄子

勘㑹守法者有司之職揆道者君相之權伏見從來

命官犯罪大理寺旣依法定断更令刑部檢例或追

官或勒停或衝替或差替之𩔖朝廷依而行之謂之

特旨凡人之罪犯千端而事體萬計豈可求其比𩔖

能得正同又旣謂之特旨當臨時断在朝廷若先令

刑部帖例朝廷依此施行乃是輕重之權返在有司

也欲今後應命官犯罪大理寺旣定断委刑部看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