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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838-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16-11.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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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攝帳籍不盡申户部户部不能盡知天下錢榖之

數五曹各得支用錢物有司得符不敢不應副户部

不能制户部旣不能知天下錢榖出納見在之數無

由量入爲出五曹及内百司各自建白理財之法申

奏施行户部不得一一關預無由盡公共利害今之

户部尚書舊三司使之任也左曹𨽻尚書右曹不𨽻

尚書天下之財分而爲二視彼有餘視此不足不得

移用天下皆國家之財而分張如此無專主之者誰

爲國家公共愛惜通融措置者乎譬人家有財必使

一人專主管支用使數人主之各務已分所有者多

互相侵奪又人人得取用之財有増益者乎故利權

不一雖使天下財如江海亦恐有時而竭况民力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