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836-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16-09.djvu/7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之罪首盡顯是謀殺許令自首案問皆謂謀而未傷

方得首免(⿱艹石)其巳傷何由可首凡議罪制刑當使重

輕有叙今(⿱艹石)使謀殺巳傷者得自首從故傷法假有

甲乙二人甲因闘毆人鼻中血出旣而自首猶科杖

六十罪乙有怨讎欲致其人於死地暮夜伺便推落

河井偶得不死又不見血(⿱艹石)來自首止科杖七十罪

二人所犯絶殊而得罪相埒果然如此豈不長姦况

阿云嫌夫醜陋親執𦝫刀就田野中因其睡寐斫近

十刀斷其一指初不陳首至宫司執録將行拷捶𫝑不

𫉬已方肯招承情理如此有何可憫朝廷貸命編管

巳是寛恩而遵更稽留不斷爲之伸理欲令天下今

後有似此之𩔖並作减二等斷遣竊恐不足勸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