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835-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16-08.djvu/1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艹石)朝廷尚以爲有所嫌疑即乞令封彌官將國子監

開封府及十八路臨時各以一字爲偏傍立號假(⿱艹石)

國子監盡用乾字開封府盡用坤字京東路盡用离

字京西路盡用坎字爲偏傍其餘路分並依此例知

貢舉官於逐號之中考校文理善惡各隨其長短毎

十人中取一人奏名其不滿十人者六人以上亦取

一人五人以下更不取人其親戚舉人别試者縁人

數至少更不分别立號只依舊條混同封彌分數取

人其合該奏名者更不入南省奏名數内如允所奏

乞降指揮下貢院遵守施行

    上殿劄子

臣聞舜與臯陶𢋫歌相戒以明良爲美以叢脞爲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