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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833-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16-06.djvu/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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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工在官者亦當擇人而監之以功致爲上華靡爲

下物勒工名謹考其良苦而誅賞之取其用不取其

數則噐用無不精矣彼商賈者志於利而已矣今縣

官數以一切之計變法更令棄信而奪之彼無利則

棄業而從佗縣官安能止之哉是以茶鹽棄捐󠄂征稅

耗損凡以此也然則縣官之利果何得哉善治財者

不然將取之必予之將歛之必散之故日計之不足

而𡻕計之有餘此迺白圭猗頓之所知豈國家選賢

擇能以治財其用智顧不如白圭猗頓邪患在國家

任之不乆貴近効而遺逺謀故也夫伐薪者刈其條

枚養其本根則薪不絶矣(⿱艹石)并根本而伐之其得薪

豈不多哉後無継矣是非難知之道也然則有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