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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814-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4.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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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訖具表讓一人自代者

右謹具如前臣奉勑就轉尚書戸部郎中依前充職臣

伏見京西提㸃刑獄尚書祠部貟外郎充集賢校理彭

乘博學不倦孤立無徒館殿之中獨爲淹乆臣今舉自

    舉許渤簽署陜府判官事狀

右臣竊見權潤州觀察推官許渤在郷曲時衆推孝行

登仕宦後自守静節天禧三年進士及第授初等職官

數任别無過犯至今猶是初等清心至行不求聞逹復

通經術長於論議苟非叩擊似不能言伏望聖慈特與

改轉京官簽署陜府判官㕔公事庻旌㢘退之士以抑

僥競之風如後犯正入已贓臣甘當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