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535-郭象-南華真經-5-2.djvu/10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小國不敢非大國不敢誅十二世有齊國則

是不乃竊齊國并與其聖知之法以守其盜

賊之身乎言聖法唯人所用未足以爲全當之具○十二世有齊國自敬仲至

莊子九世知齊政自太公和至威王三世爲齊侯故云十二世也守如字舊音狩

試論之世俗之所謂至知者有不爲大盜積

者乎所謂至聖者有不爲大盜守者乎何以

知其然邪昔者龍逢斬比干剖萇弘胣子胥

靡故四子之賢而身不免乎戮言暴亂之君亦得據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