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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445-魏徵-羣書治要-16-03.djvu/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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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殺也。致三問之,然後殺。一刺曰訊羣臣、再刺曰訊羣吏、三

刺曰訊萬民。訊,言問也。壹宥曰不識、再宥曰過失、三

宥曰遺忘。不識,謂愚民無所識也。宥,寬也。壹赦曰幼弱、再赦曰

老耄、三赦曰憃愚。憃愚,生而癡騃也。赦,謂免其罪也。以此三法

者求民情,然後刑殺。

小行人,若國札喪,則令賻補之。賻喪家,補其不足。若國

凶荒,則令賙委之。委,輸也。若國師役,則令犒禬之。

犒,勞也。合助相振爲會。若國有福事,則令慶賀之。若國有

禍-{灾}-,則令哀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