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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有亡亡者其制刑賞不分也治國者其刑賞莫不有分有持
以異為分不可謂分至於察君之分獨分也是以其民重法而
畏禁願毋抵罪而不敢胥賞故曰不待刑賞而民從事矣是故
夫至治之國善以止姦為務是何其法通乎人情闗乎治理也
然則去㣲姦之奈何其務令之相規其情者也則使相闚奈何
曰蓋理相坐而已〈同里有罪罪必相坐〉禁尚有連於己者理不得相闚惟
恐不得免有姦心者不令得忘闚者多也如此則慎已而闚彼
發姦之宻告過者免罪受賞失姦者必誅連刑如此則姦類發
矣姦不容細私告任坐使然也〈任保也同里相保之人則坐之人則任坐〉夫治法之
至明者任數不任人是以有術之國不用譽則毋境内必治
任數也亡國使兵公行乎其地而弗能圉禁者任人而無數也
自攻者人也攻人者數也故有術之國去言而任法凡畸功之
循約者雖知過刑之於言者難見也是以刑賞惑乎貳所謂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