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349-商鞅-商子-1-1.djvu/13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其議人異而無定人主爲法於上議之於下

是法令不定以下爲正也此所謂名分之不定

也夫名分不定堯舜猶將皆折而姦之而况衆

人乎此令姦惡大起人主奪威勢之國㓕社稷

之道也今先聖人爲書而傳之後世必師受之

乃知所謂之名不師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議之

至死不能知其名與其意故聖人必爲法令置

官也置吏也爲天下師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

則大詐貞信民皆愿慤而名自治也故夫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