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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杭青二州進大學士知成都府知越
州又徙知杭州元豐二年告老加太子
少保致仕薨年七十七
公爲武安軍推官有僞造印者吏皆以爲當
死公獨曰造在赦前而用在赦後赦前不
用赦後不造法皆不死遂以疑讞之卒免
死一府皆服〈蘇内翰撰神道碑〉
以母越國太夫人䘮廬于墓三年不𪧐于家
縣榜其所居里爲孝弟處士孫處爲作孝
子傳〈神道碑〉
知杭青二州進大學士知成都府知越
州又徙知杭州元豐二年告老加太子
少保致仕薨年七十七
公爲武安軍推官有僞造印者吏皆以爲當
死公獨曰造在赦前而用在赦後赦前不
用赦後不造法皆不死遂以疑讞之卒免
死一府皆服〈蘇内翰撰神道碑〉
以母越國太夫人䘮廬于墓三年不𪧐于家
縣榜其所居里爲孝弟處士孫處爲作孝
子傳〈神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