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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276-朱熹-三朝名臣言行錄-8-3.djvu/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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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皆予所不及也蓋二公用捨大節皆不

 謀而同如 仁宗時論立皇嗣 英宗時

 論濮安懿王稱號 神宗時論新法其言

 若出一人相先後如左右手故君實常謂

 人曰吾與景仁兄弟也但姓不同耳然至

 於論鍾律則反復相非終身不能相一君

 子是以知二公非苟同者



三朝名臣言行後録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