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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276-朱熹-三朝名臣言行錄-8-3.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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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事建言欲如漢氏故事推尊濮安懿王獻

 可率僚屬極陳其不可且請治執政之罪

 積十餘章不聽乃求自貶又十餘章懷知

 雜御史勑告納 上前曰臣言不效不敢

 居其位 上重違大臣又嘉臺官敢直言

 章留中不下還其勑告屢詔令就職獻可

 與僚屬具録所上奏草納中書稱不敢奉

 詔固請即罪 上不得已聽以本官出知

 蘄州

治平元年余與孫覺皆編校史館書籍直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