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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211-袁樞-通鑑紀事本末-42-04.djvu/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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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并滅天子告諸𦍑人犯法者能相捕斬除罪仍

以功大小賜錢有差又以其所捕妻子財物盡與

之充國計欲以威信招降䍐开及劫畧者觧散虜

謀徼其疲劇乃撃之時上已發内郡兵屯邉者合

六萬人矣酒泉太守辛武賢奏言郡兵皆屯備南

山北邉空虚勢不可久若至秋冬乃進兵此虜在

境外之冊今虜朝夕為㓂土地寒苦漢馬不耐冬

不如以七月上旬齎三十日糧分兵出張掖酒泉

合撃䍐开在鮮水上者雖不能盡誅但奪其畜産

虜其妻子復引兵還冬復撃之大兵仍出虜必震

壊天子下其書充國令議之充國以為一馬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