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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208-袁樞-通鑑紀事本末-42-01.djvu/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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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爲私鬭者各以輕重被

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

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爲收孥宗室非有軍功論不

得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

衣服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令旣具

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

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

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乃

下令令行朞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

千數於是太子犯灋衛鞅曰灋之不行自上犯之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䖍黥其師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