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SID-12896642 雲南叢書 李中谿全集 7.pdf/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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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必能發吾之志,顧養之何如耳。遂不令就外傅。家法甚嚴,憲副方弱冠,駸駸如老儒。嘉靖丁酉,領鄉薦,丁未,登進士,授行人,選廣東道御史,晉常州知府、廣東按察司副使,所至聲名藉藉,人謂公之積徵於憲副君云。嘉靖戊午,憲副君以御史上績於朝,得封公如其官,贈史太孺人。憲副君在外旣久,乃以將父在告,承歡繞膝,與交親鄉黨侍公宴樂,凡可以娛親而致其喜者,無弗具焉。蓋踰年而公卒,人謂公躬行忠孝以率人,故屬纊之際,有子在側,竟無遺憾,此錫類之報也。公卒之冬,憲副君將奉葬事,預持四川憲副定泉吳君所爲狀,馳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