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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LC892-GBZX0301013052-259001 [隆慶]雲南通志 十七卷 第14冊.pdf/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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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物恠。歲五六月,瀾滄江中有物,黑如霧,光如火,聲如析木破石,觸之則死。或云瘴母也。文選謂之鬼彈,內典謂之禁水。此惟江邊有之,郡治絕無。

烏訴人寃。楚雄卞銅者,居順寧,冶鑄爲業。二徒利其囊貲,欲害之。因卞大醉,鎚斃之,而委於壑。有劉姓者,受誣讞成,見一白烏哀號屋角,去而復來,若有所訴然。如是者三日,迹之,始知屍所。官訊其事,二徒伏辜,劉寃遂白。

北勝州

災祥

〔國朝〕

正德六年五月六日,地大震,城傾,西北民居圮者千五百餘家。

嘉靖九年,大饑。

三十八年,槐無華。

三十九年,大水。

四十年,大饑,斗米具六十索。

恠異

程村變海。州南四十里有村,程姓者居於此。一夜,陸地忽變爲海,海周圍百里許。〔《一統志》〕

督梓:大理府知事李可華

考閱:太和縣學生董學舒

繕寫:楊元達

雲南通志卷之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