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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LC892-GBZX0301013052-258942 [隆慶]雲南通志 十七卷 第8冊.pdf/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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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士。

  • 歸大道。直隸長洲人,進士。俱嘉靖。
  • 曾一經。廣東博羅人,進士。
  • 沈紹德。純甫,直隸安州人,進士。俱隆慶。
  • 卜相。夢良,浙江嘉興縣人,進士。
  • 駱問禮。浙江諸曁人,進士。

〔按察司題名記〕

〔巡撫都御史陳金撰〕:弘治十有四年辛酉,雲泉按察使陳君孜述職之京,憲副陳君嵩實代視篆,欲以諸副使、僉事之名氏、籍貫、歷任付之前人所立之碑,而名位方次惟按察使虛焉,餘則滿不容書矣。因迤其源而細求其故,碑之立而宦者之名存,自景泰四年始。嗣是而後,歲不絕書。第按察使獨員而副使、僉事員多,故名位方次獨者有餘而多者不足,副、僉之名碑不容書者,其以此歟?陳君慨然嘆曰:立碑以紀名,其來有年,不可至我而遽已也。遂命工礱石而再爲之。旣成,以予嘗總憲度於彼,謹偕其同官丐予一言志其上。予以義不當辭,諾之。因問之曰:古人好爲身後之名,有刻碑沉水中者,曰:安知後不爲陵谷乎?君輩今欲立碑紀名,蓋惟欲託碑以垂名不朽耶?衆未喻子意,無以爲答。予因吿之曰:前人所立之碑,君輩必嘗指其所紀之名而品題之,公私邪正,誠僞勤情,口雖不言,而胸中自有耿耿不爽者存。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君輩今日刻名於碑,安能使後人不歷指而品題乎?是則可懼也。衆愕然。予復吿之曰:土君子立身之大節,曰忠與正焉耳。事君不忠焉,行己不正焉,其於大節何有?君輩顧碑上之名,其思所以副之,必忠以事君,正以行己,務全大節,以期遠到。而尤痛自淬礪,以前人之善者爲法,惡者爲戒,夷險一節,終始一致,俾豐功茂績,光照簡册,休聲令譽,輝映後先,則先碑之立,有功於臺憲也多矣。若於大節不之顧,惟欲爲身後之名而託之碑焉,則非予所知也。僉起而謝曰:謹受敎,不敢不勉。予遂書以爲記,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