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NLC892-GBZX0301013052-258942 [隆慶]雲南通志 十七卷 第8冊.pdf/4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布政司題名記〕

〔左布政使曾存仁譔〕:昔司馬溫公以爲名爲戒,直以與爲利者。例論。後世事涉於名,君子類指爲口實,愚又以爲過云。雲南布政司先後題名凡三石。嘉靖乙巳春,門廊不戒於火,石隨以燬。至是修復故事,合前後羣公姓名履歷,倂刻於一石,仍虛左以俟來者。時在位諸君子相與諗於子曰:名之必題於石,何也?曰:匪石榮名,惟名能爲石之輕重耳。夫今之方岳,視古諸侯君國子民,於是乎寄。以予輩列官於茲,儼然古諸侯之任,人之望之,將徒以君子之名予之乎?抑以實相責備也?夫人以君子之名子我,而不思所以自勉,非也;以君子之名自勉,而不務進於古人實勝之善,非也。是故勤宣明德,邁跡動庸,以業乎其官,於是乎官有著政,人有公評,以徽靈於國家,固將得附於君子矣,况尤有進於此者乎?若二三其德滔淫,是卽以償乎其官,於是乎政有遺虞,民罔攸曁,以干罰於國家,且將得罪於君子矣,况尤有甚於此者乎?故曰:匪石榮名,惟名爲石之輕重也。曰:必題前之諸君子之名,何也?曰:前之諸君子,吾不得而與之翺翔矣。然語有之:不習爲吏,視巳成事。則前之注措,謂非吾今之準繩乎?吾誠師其意,不襲其事,考其跡,必觀其用,樹酌損益,與道爲歸,有不淑者,必以爲鑒,則前乎吾者,孰非吾師資之地,吾可使其泯滅不傳耶?曰:必虛左以俟後之諸君子,何也?曰:後之諸君子,吾不得而與之翺翔矣。顧土地人民,朝廷之所寄也,吾今亦惟爲其力之所能爲焉耳。吾力之所不能爲,勢之所不得爲,時之所不可預爲,皆不能無賴於之。後之君子,審時度勢,以償吾欲,爲未酧之志,吾可不虛左以俟之子?夫章往而待來,尊道而求友,大公以合衆,實心以爲民,凡以君子之道待人,而因以自勉焉者,若徒爲夸章,爲比昵,將易之所謂同人於宗,而羞吝承之,雖列名於石,夫奚榮?曰:是則然矣,以司馬公之言例之,得無汲汲於名之媛耶?曰:公之所爲成者,名盛之名也。若實勝之名,公固嘗言之,所謂居是官,當志其大,捨其小,先國家之急,而後身圖是也。鳴呼!是言也,豈徒爲諫官之訓,固我有官君子之龜鑑也。誠相與加勉,將人之視之爲麟爲鳳,爲金爲玉,夫何嫌於爲名之有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