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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LC892-GBZX0301013052-258941 [隆慶]雲南通志 十七卷 第7冊.pdf/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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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員百餘人敎之。敎幾矣,乃以乙亥之春,昧死請於朝。不得報,乃以丙子之冬,再昧死請於朝。制曰:可。乃因舊制,易爲殿廡門堂齋舍,別爲神廚,爲祭庫,而官師之居,諸生之學舍,四向而攢集焉。蓋自像設神位,以至祭器之類,罔不悛以式也。自二祀之需,朔望之儀,罔不預以悉也。自弟子員之進之等,升之資,先後久近之制,節適惟中,與時消息者,罔不周以飭也。自庖之丁,庫之守,門之役,齋之夫,罔不經以裕也。自官師之俸,弟子子養,罔不料以足也。蓋皆節縮羨餘,取贏隱蘞,助於慕說,而非煩於官與民者。是故制有經而不擾,功有漸而不病,財有藝極而不縻,而所以殫厥心力者,六年於茲而有成也。

經籍、樂雅、祭器。亦備。

學田。正德十年,知府戴鰲買民人楊載珂、張俸田二段,計二十二畝,歲入租穀五十石,作春秋祭需。又買巳誅戮安銓田一段,計三十九畝,歲入租穀七十石,歲作齋夫門庫之費。嘉靖十年,通判文誠將本學春秋祭需齋膳門庫等項,編入均徭前租,貯學支用。二十二年,知府林斌將民人馬永、阿列等田四段,計九畝八分,沒官爲學田,增租五石二斗。通前共穀一百二十五石二斗,歲徵收糴銀解府,內將租榖一十八石給本學官吏紙劄之用,餘置買祭器書籍,幷修理廟學,助贍諸生。

萃華書院。在府治東五里。知府王尙用建。〔有自爲記〕,畧云:尋旬在滇東南,去省二百里。先是隸土部,成化丙申改宫更治,正德甲戌前守四明戴君請建學校,諸土子荷聖朝作養之恩有年矣,科第至今乏人。南渠林君因咎風氣之未嘉也,卜府城東五里許曰道源村,欲移學於茲,以形勝可觀,去域太遠,不果。尙用抵任,見土各異處,業無專門,文會麗澤之功,寂然無聞,則夫科第之乏,難盡歸咎於風氣也。乃於遷學未成之地,創立書院,經制區畫,磾心協力,二年於茲而有成也。爲堂三間,曰文會,爲樓三間,曰奎光,左右翼爲號房者各六。堂之前爲月臺,爲中道,爲禮門,顏之曰萃華書院。在有隙地數十丈,以備射圃,前後有隙地數十畝,召人佃種,助膏火費。茲舉一以鍾山川之秀,一以便諸生之聚處,是與遷學之議雖殊,而爲士之心則一也。

射圃。在書院左。

社學。二所:一在府治,一在木密所。〔給事中昆明傅良弼記畧〕: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