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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LC892-GBZX0301013052-258940 [隆慶]雲南通志 十七卷 第6冊.pdf/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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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 〔商稅〕、〔門攤〕、〔酒課〕、〔窰課〕、〔鐵課〕等銀八百二十兩八錢六分四毫八絲。
  • 〔魚課〕銀三兩二錢。
  • 〔地租〕銀三兩九錢二分。
  • 〔礦課〕盈縮不齊,隨出徵辦。

差發

  • 〔銀〕二百四十一兩七錢。
  • 〔米〕一千四百七十一石六斗九升五勺。
  • 〔花斑竹〕銀一百四十二兩。
  • 〔牛〕十隻。
  • 〔馬〕二匹。

民役

  • 〔均徭〕
    • 〔楚雄縣〕實在人丁一萬九千八百五十七,稅糧三千四百七十八石六斗四升,共編銀二千二百九十四兩一錢七分四釐。
    • 〔廣通縣〕實在人丁一千一百五十六,稅糧一千三百七十二石七斗,共編銀五百九十四兩四錢三分四釐三毫。
    • 〔定遠縣〕實在人丁三千一百七十四,稅糧一千四百三十石七斗,共編銀五百七十一兩八錢二分九釐八毫。
    • 〔定邊縣〕實在人丁八百五十五,稅糧四百四十五石二斗,共編銀一百八十八兩六錢。
    • 〔𥔲嘉縣〕秋糧九十八石一斗二升,人民俱係夷玀,並無審編均徭,止照田數徵銀一百二十五兩五錢六分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