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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LC892-GBZX0301013052-258940 [隆慶]雲南通志 十七卷 第6冊.pdf/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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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

〔戶〕六千三百六十一,〔口〕四萬三千六百六十一。

田賦

  • 〔官民田〕一千六百六頃三畝六分。
  • 〔夏稅〕五百一十四石一斗三升二合五勺三抄七撮,起運布政司庫四百二十二石二斗六升九合六勺五抄七撮。○存留縣倉本色一百三十一石八斗六升二合八勺八抄。
  • 〔秋糧〕七千八百五十四石一斗三升五合九勺五圭。起運布政司庫折色五千三百四十九石七斗六升五合九勺五圭。○起運本府倉本色一千四百一十四石三斗七升。○存留各州縣倉本色一千九十石。○子粒銀七百七十四兩四錢七分。俱存留本府庫。

課程

  • 〔商稅〕銀九百七十五兩四錢。
  • 〔門攤〕銀二十四兩七錢二分。
  • 〔酒課〕銀四十四兩三錢五分二釐,海肥三索。
  • 〔魚課〕銀八十七兩五錢。
  • 〔官房地租、舡租〕銀七十九兩八錢八分。
  • 〔灰窰課〕銀一兩。
  • 〔牛羊猪稅〕銀六百二十兩八錢七分。
  • 〔牛馬皮稅〕銀一百三十四兩三錢。
  • 〔鐵課〕銀三十六兩九錢八釐。
  • 〔礦課〕銀盈縮不齊,隨出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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