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2 (1700-1725).djvu/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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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筭法二十四銖為兩,漢《軹家釜銘》「重十觔九銖」,《軹 家甑銘》「重四觔廿銖」是也。近代筭家不便,乃十分其 兩而有錢之名。此字本是借用錢幣之錢,非數家之 正名,簿領用之可耳。今人以入文字,可笑。《唐書》武德 四年鑄「開通元寶」,徑八分,重二銖四絫,積十錢重一 兩,得輕重大小之中。所謂二銖四絫者,今一錢之重 也。後人以其繁而難曉,故代以「錢」字。

度量皆以十起數,惟權則以一龠容二百黍,重十二 銖,兩之為兩,十六兩為觔,三十觔為鈞,四鈞為石。今 人改銖為錢,而自兩以上,則絫百絫千以至於萬,而 權之數亦以十起矣。漢制,錢言銖,金言觔,其名近古。 《宋史·律曆志》:太宗淳化三年三月詔曰:「《書》云:『協時月, 正日,同律度量衡,所以建國經而立民極也。國家萬 邦咸又,九賦是均,顧出納於有司,繫權衡之定式。如 聞秬黍之制,或差毫釐,錘鉤為姦,害及黎庶。宜令詳 定稱法,著為通規』。」事下有司,監內藏庫、崇儀使劉蒙、 劉承珪言:「太府寺舊銅式,自一錢至十觔,凡五十一, 輕重無準。外府藏受黃金,必自毫釐計之,式自錢始, 則傷於重。」遂尋本末,別制法物。至景德中,承珪重加 參定,而權衡之制,益為精備。其法蓋取《漢志》「子穀秬 黍」為則,廣十黍以為寸,從其大樂之尺,就成二術。因 度尺而求氂,自積黍而取絫,以氂絫造一錢半及一 兩等二稱,各懸三毫,以星準之,等一錢半者,以取一 稱之法。其衡合樂尺一尺二寸,重一錢,錘重六分,盤 重五分,初毫星準半錢至梢總一錢半,析成十五分, 分列十氂;中毫至梢一錢,析成十分,分列十氂;末毫 至梢半錢,析成五分,分列十氂。等一兩者,亦為一稱 之,則其衡合樂尺一尺四寸重一錢半,錘重六錢,盤 重四錢。初毫至梢布二十四銖,下別出一星,星等五 絫。中毫至梢五錢,布十二銖,銖列五星,星等二絫。末 毫至梢六銖,銖列十星,星等一絫。以御書真草行《三 體淳化錢》較定,實重二銖四絫為一錢,以二千四百 得十有五觔為一。稱之則其法,初以積黍為準,然後 以分而推忽為定數之端。故自忽、絲、毫、釐、黍、絫、銖各 定一錢之則,忽萬為分,絲則千,毫則百,氂則十。轉以 十倍倍之則為一錢。黍以二千四百枚為一兩,絫以 二百四十,銖以二十四,遂成其稱。稱合黍數,則一錢 半者計其三百六十黍之重,列為五分,則每分計二 十四黍。又每分析為一十氂,則每氂計二黍十分黍 之四,每四毫一絲六忽有差為一黍,則氂絫之數極 矣。一兩者合二十四銖為二千四百黍之重,每百黍 為銖,二百四十黍為二銖「四絫,二銖四絫為錢,二絫 四黍為分,一絫二黍重五釐,六黍重二釐五毫,三黍 重一氂二毫五絲,則黍絫之數成矣。」先是,守藏吏受 天下歲輸金幣,而太府權衡舊式失準,得因之為姦, 故諸道主者坐逋負而破產者甚眾。又守藏更代,校 計爭訟,動必數載。至是,新制既定,姦弊無所措,中外 以為便。是則今日之以十分為錢、十錢為兩,皆始於 宋初所謂新制者也。

古時分乃度之名,非權之名。《說文》:「寸,十分也。」《隋書律 曆志》引《易緯通卦驗》,十馬尾為一分。《說苑度量權衡》 以粟生,十粟為一分,十分為一寸。《孫子筭術》「蠶所吐 絲為忽,十忽為秒,十秒為毫,十毫為氂,十氂為分,十 分為寸。」《漢書律曆志》本起黃鍾之長,以子穀秬黍中 者一黍之廣度之,九十黍為黃鍾之長,一黍為一分, 「十分為一寸」,此皆度之名。《淮南子》:「十二蔈而當一粟, 十二粟而當一分,十二分而當一銖,十二銖而當半 兩,二十四銖為一兩,十六兩為一觔,三十觔為一鈞, 四鈞為石。」此則權之名。然以十二分為一銖,二十四 銖為一兩,則小於今之為分者多矣。

陶隱君《名醫別錄》曰:「古稱惟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 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 一觔。」李杲曰:「六銖為一分,即今之二錢半也。此又以 二錢半為分,則隨人所命,而無定名也。」

度量權衡部外編

《梓潼化書》:「蜀郡土薄水淺,民生其間,率多慧黠,有智 數,多機變,巧於求利。闤闠之徒,雖一錢物皆有贗偽。 東郭人黎永正,本工輪輿,厭其作重而貨遲,乃改業 治斗斛,尋又治權衡,逾年,人有以深斗重秤為囑者, 倍取其直而與之。其欲減勺為升,減合為斗,省銖為 兩,省兩為斤者,亦如之。」永正又能作空中接絲之秤, 折底隆梁之斗。小民不顧報應者,以為便於日用,往 往求之。一日,司察神糾奏,有旨,以為「用之者固非,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