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2 (1700-1725).djvu/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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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積實一千二百分,而八百一十分者非也。自蔡邕 不能知,謂銅律尺為銅龠尺,黃鍾萬事根本,尺量權 衡之所稟者,而諸儒尺至有一十五「種,逮今千餘年, 無人是正。吾儕業已留意,可不為終之乎?」君實以青、 赤、黃、白、黑主於溫,酸、苦、甘、辛、鹹主於飽,謂為某說,不 然。五色者之於衣,華於身而已;五味者之於食,適於 口而已,烏取於溫飽而云乎哉!見君實議樂,正如是 矣。王朴之樂,君臣民事物全不相干,以仲呂為黃鍾 而次比之,知其然也。李照之樂皆失位者,以太簇為 黃鍾而次比之,知其然也。此非面陳不可持。國約、石 淙相見至時,亦當一往以究其說。君實云:「必有伶倫, 后夔、師曠始能知之。某以為三人亦不能知。何則?無 律也。《書》云:『律和聲』。《禮》云:『吹律聽軍聲』。《傳》云:『雖有師曠 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故知三人者,有亦不能 知之,「無律故也。」君實云:「示諭七條,或然或否,不知何 者為然,何者為否?請一疏示,當為修改。」某謂太府尺 為黃帝時尺,考李照之律與尺,而知其然。李照以太 府尺縱黍而累之,亦牽於《隋書》之說也。然其樂比其 律高三律,律是而樂非也。何以知今之尺,是黃帝時 尺,以黃帝之法為律,以起尺,十二律內外皆有損益, 其聲和,而與古樂合,以為鬴斛,而其分數、其輕重,又 與《周官》《漢斛銘》並同,無毫釐之差。以此知太府尺、太 府權衡皆黃帝時物也,其法與黃帝之法同起於律 也。隋謂之「開皇官尺」,歷唐以至於今者,謂隋、唐尺則 人皆信之,謂黃帝時尺則皆駭矣。自隋以來,至唐以 及五代,最為亂世,而此物不變,則自秦至三代至五 帝而上黃帝,又何疑哉?千歲之日,今日是也。謹此《復 命》。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

《論范鎮主房庶以律生尺》

宋祁、田況薦益州進士房庶曉音。祁上《樂書補亡》三 卷,召詣闕。庶自言:「嘗得古本《漢志》,云:『度起於黃鍾之 長,以子穀秬黍中,一黍之起,積一千二百黍之廣。度 之九十分,黃鍾之長,一為一分』。今文脫『之起積一千 二百黍』八字,故自前世以來,累黍為尺以製律,是律 生於尺,尺非起於黃鍾也。且《漢志》云一為一分者,蓋 九十分之一。後儒誤以一黍為一分,其法非是。當以 秬黍中者一千二百,實管中黍,盡得九十分。黃鍾之 長九寸,加一以為尺,則律定矣。」直祕閣范鎮是之,乃 為言曰:「照以縱黍累尺,管空徑三分,容黍千七百三 十;瑗以橫黍累尺,管容黍一千二百,而空徑三分四 釐六毫。是皆以尺生律,不合古法。今」庶所言,實千二 百黍於管,以為黃鍾之長,就取三分以為空徑,則無 容受不合之差。校前二說為是。蓋累黍為尺,始失之 於《隋書》。當時議者以其容受不合,棄而不用。及隋平 陳,得古樂器,高祖聞而嘆曰:「華《夏》舊聲也。」遂傳用之。 至唐,祖孝孫、張文收號稱知音,亦不能更造尺律,止 沿隋之古樂,制定聲「器,朝廷久以鍾律未正,屢下詔 書,博訪群議,冀有所獲。今庶所言,以律生尺,誠眾論 所不及。請如其法試造尺律,更以古器參考,當得其 真。」乃詔王洙與鎮同修制所,如庶說,造律尺龠,律徑 三分,圍九分,長九十分,龠徑九分,深一寸。尺起黃鍾 之長,加十分,而律容千二百黍。初,庶言:太常樂高古 樂五律,比律成,才下三律,以為今所用黍,非古所謂 一稃二米黍也。尺比黃黍,所累者長一寸四分。庶又 言:「古有五音,而今無正、徵音。國家以火德王,徵屬火, 不宜闕。今以《五行旋相生法》得徵音。」帝召輔臣觀庶 所進律尺龠,又令庶自陳其法,因問律呂旋相為宮 事,令撰圖以進。其說以五正二變配五音,「迭相為主, 衍之成八十四調。舊以宮、徵、商、羽、角五音次第配七 聲,然後加變宮、變徵二聲以足其數。推以旋相生之 法,謂五行相戾非是,當改變徵為變羽,易變為閏,隨 音加之,則十二月各以其律為宮,而五行相生,終始 無窮。」詔以其圖送詳定所。庶又論「吹律以聽軍聲者, 謂以五行逆順可以知吉凶,先儒之說略矣。」是時,瑗 逸制樂有定議,乃補庶試祕書省校書郎,遣之。鎮為 論於執政,執政不聽。四年,鎮又上書曰:「陛下制樂以 事天地宗廟,以揚祖宗之體,茲盛德之事也。然自下 詔以來,及今三年,有司之論,紛然未決,蓋由不議其 本而爭其末也。竊惟樂者,和氣也;發和氣者,聲音也。 聲音之生」,生於無形,故古人以有形之物傳其法,俾 後人參考之,然後無形之聲音得,而和氣可通也。有 形者:秬黍也,律也,尺也,龠也,鬴也,斛也,算數也,權衡 也,鍾也,磬也。是十者必相合而不相戾,然後為得。今 皆相戾而不相合,則為非是矣。有形之物非是,而欲 求無形之聲音,其和安可得哉?謹條十者非是之驗, 惟裁擇焉。按《詩》:「誕降嘉種,維秬維秠。」誕降者,天降之 也。許慎云:「秬,一稃二米。」又云:「一秬二米。」後漢任城縣 產秬黍二斛八斗,實皆二米,史官載之,以為嘉瑞。又 古人以秬黍為酒者,謂之秬鬯。宗廟降神,惟用一尊; 諸侯有功,惟賜一卣。以明天降之物,世不常有而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