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8 (1700-1725).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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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押牙白涉,鎮遏使傅義,左都虞候盧行立,天長縣 令張弘思典張洙清陳迴,右廂子巡李行,璠典臣金 弘舉,送吳湘妻女至灃州,取受錢物人潘宰,前揚府 錄事參軍李公佐,元推官元壽、吳珙、翁恭,太子少保 分司李德裕,西川節度使李回、桂管觀察使鄭亞等, 伏候敕旨。」其月敕:「李回、鄭亞、元壽、魏鉶,已從別敕處 分。李紳起此冤訴,本由不真,今既身歿,無以加刑,粗 塞眾情,量行削奪,宜追奪三任官誥,送刑部注毀。其 子孫,稽於經義,罰不及嗣,並釋放。」李德裕先朝委以 重權,不務絕其黨庇,致使冤苦,直到於今,職爾之由, 能無恨歎。昨以李威所訴,已經遠貶,俯全事體,特為 從寬,宜准去年敕令處分。張弘思、李公佐,卑吏守官, 制不由己,不能守正,曲附權臣,各削兩任。崔元藻曾 受無辜之貶,合從洗雪之條,委中書門下商量處分。 李恪詳驗款狀,蠹害最深,以其多時,須議減等,委京 兆府決脊杖十五,配流天德李克勳欲收阿顏,決脊 杖二十,配流硤州。劉群據其款狀,合議「痛刑,曾效職 官,不欲決脊杖,臀杖五十,配流岳州。其盧行立及諸 典吏,委三司使量罪科放訖聞奏。」

《東觀奏記》:「京兆府參軍盧甚,昇進士第,入官,甚孤貧, 有文學。京兆君遣巡館驛,左補闕崔瑄婚姻迴,與甚 長亭相遇,爭廳,甚以官雖卑,乃公行,略不讓瑄。瑄責 其不遜,遂相詆訶。甚來,下御史臺按問,吏云:『當服白 衫。甚曰:『非國恤,不素服』』。」上聞之,以甚言涉大不敬,除 籍為民,投之嶺表,行至洛源驛,賜死。瑄左遷河南府 「陽翟縣令。」

大理卿馬曙任代地水運使。代北出犀甲,曙罷職,以 一二十領自隨。故事,人臣家不得蓄兵器,曙既在朝, 乃瘞而藏之。一日,奴有犯罪者,曙笞之,即告於御史 臺,稱曙蓄兵器有異謀。命吏發曙私第,得甲不虛,坐 貶邵州刺史。諫官上論,以奴訴郎主,在法不赦。上命 杖殺曙奴於青泥驛,曙載貶嶺外,人臣無不感悅。 優人祝漢貞,詞辨敏給,恩傾一時,嗣朝王乾祐以金 帛結之,求刺史盡納賂矣,而未敢言。御史臺劾奏漢 貞,杖二十,流天德軍,乾祐竄嶺外。

浙東觀察使、兼御史中丞納為軍士噪逐,坐貶朗州 刺史,馳驛赴任。納性褊狷,遇軍士不以禮,人皆怨之, 遂及於難。監軍使王景宗責撫循無狀,杖四十,流恭 陵。自此「戎臣失律」,監軍皆連坐。

《幸蜀記》:咸康元年十月,彗星見,長丈餘,在井、婁之次。 司天言:恐國家有大災,宜修德以禳之。詔於玉局北 置道場,以合天變。右補闕張雲上言:「此是百姓怨氣, 上徵於天,成此彗星。彗者除舊布新之義,此乃亡國 之兆,豈祈禳之可免。」衍怒,流於泰州。雲,唐安人,立朝 謇諤,自比朱雲,權幸多嫉之。宣徽使景潤澄嘗謂曰: 「昔朱雲請斬馬劍,以腰斬張禹。今上方只有殺雞刀, 卿欲用乎?」雲曰:「雞刀雖小,亦可斬群狗。」潤澄憾之,至 是奏雲謗國,遂有黎州之貶。雲多病,行至臨卭卒。 咸康六年四月,流軍使王承綱於茂州。衍嘗私至承 綱家,悅其女有美色,欲私之。承綱有隙,奏其出怨言, 故被貶。女聞綱得罪,剪髮求贖其罪,不從,乃縊死。 《五代史明宗本紀》:天成元年「秋七月己卯,貶豆盧革 為辰州刺史,韋說敘州刺史。甲申,流革於陵州,說於 合州。」

《遼史興宗本紀》:「重熙七年十二月丁亥,南面侍御壯 骨里詐取女直貢物,罪死。上以有吏能,黥而流之。」 《道宗本紀》:「清寧九年秋七月癸亥,貼不訴為重元等 所脅,詔削爵為民,流鎮州。」

咸雍三年六月戊申,有司奏新城縣民楊從謀反,偽 署官吏。上曰:「小人無知,此兒戲爾。」獨流其首惡,餘釋 之。

太康二年十一月甲戌,流林牙蕭巖壽於烏隗部。 太康三年五月乙亥,北院樞密使耶律乙辛奏,「右護 衛太保查剌等告北院樞密使蕭速撒等八人謀立 皇太子。」上以無狀,不治,出速撒等三人補外護衛,撒 撥等六人各鞭百,餘徙於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