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8 (1700-1725).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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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坐。乃起,更衣稍稍去。嬰去戲夫,夫出,蚡遂怒曰:「此吾

驕灌夫罪也。」迺令騎留夫。夫不得出,藉福起為謝,案 夫項令謝。夫愈怒,不肯順蚡,迺戲騎縛夫置傳舍,召 長史曰:「今日召宗室」,有詔劾灌夫罵坐不敬,繫居室, 遂其前事。遣吏分曹「逐捕諸灌氏支屬,皆得棄市罪。」 《武帝本紀》:「元光四年冬,魏其侯竇嬰有罪,棄市。」 《主父偃傳》:「偃始為布衣時,嘗遊燕趙。及其貴,發燕事, 趙王恐其為國患,欲上書言其陰事,為居中不敢發。 及其為齊相,出關即使人上書,告偃受諸侯金,以故 諸侯子多以得封者。及齊王以自殺聞,上大怒,以為 偃劫其王」,令自殺,迺徵下吏治。偃服受諸侯之金,實 不劫齊王令自殺。上欲勿誅,公孫弘爭曰:「齊王自殺 無後,國除,為郡,入漢。偃本首惡,非誅偃無以謝天下。」 乃遂族偃。

《通鑑綱目》:「元朔二年,誅齊相主父偃,夷其族。」

《漢書武帝本紀》:元狩元年「十一月,淮南王安、衡山王 賜謀反,誅黨與,死者數萬人。」

《通鑑綱目》:「淮南王安謀反,上使宗正以符節治安。未 至,安自剄,王后、太子伏誅,諸所與謀反者皆族。捕得 陳喜於衡山王子孝家。孝聞律先自告除其罪,即先 自告所與謀反者,枚赫、陳喜等。公卿請逮捕賜治。賜 自剄死,王后、太子及孝皆棄市。凡二獄,所連引列侯、 二千石、豪傑等死者數萬人。侍中莊助素與安結交」, 受其賂遺,上薄其罪。張湯以為「助腹心之臣,與諸侯 交私,罪不可赦」,遂棄市。

《史記。武帝本紀》:「齊人少翁以鬼神方見,上拜為文成 將軍。居歲餘,其方益衰,乃為帛書以飯牛,詳弗知也, 言此牛腹中有奇,殺而視之,得書,書言甚怪。天子疑 之,有識其手書,問之,人果為書。於是誅文成將軍。」 《通鑑綱目》:「元狩四年,方士文成將軍少翁伏誅。」 《漢書食貨志》:「大農顏異,初以廉直至九卿。上與張湯 既造白」鹿皮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 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天子不說。湯又 與異有隙。及人有告異以他議,事下湯治。異與客 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脣。湯奏當異 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論死。

《武帝本紀》:元鼎五年「九月,欒大坐誣罔要斬。」

《史記武帝本紀》:「欒大,膠東宮人,因樂成侯求見天子。 既誅文成後,悔恨其早死,惜其方不盡。及見欒大,大 悅。上使先驗小方鬥旗,旗自相觸擊,乃拜大為五利 將軍,又以衛長公主妻之。五利常夜示其家,欲以下 神,神未至而有鬼集矣,然頗能使之。其夜治裝行,東 入海求其師云。而五利將軍使不敢入海,之泰山祠。」 上使人微隨驗,實無所見。五利妄言見其師,其方盡, 多不讎,上乃誅五利。

《漢書武帝本紀》:「元封三年夏,左將軍荀彘坐爭功,棄 市。」

《朝鮮傳》「朝鮮王滿傳子至孫右渠不奉詔,遣樓船將 軍楊僕從齊浮渤海,兵五萬,左將軍荀彘出遼東,誅 右渠。楊僕將,齊兵敗,收散卒復聚。左將軍破浿水上 軍,至城下,圍其西北,樓船會居城南。朝鮮陰使人約 降,樓船往來未決。左將軍數期戰,樓船不會。左將軍 疑其有反計。天子以兩將乖異,使公孫遂正之,便宜 從事。」左將軍具以素所意告遂,遂亦以為然,即執樓 船將軍并其軍以報。天子許遂左將軍,急擊朝鮮,朝 鮮尼《谿相參》,迺使人殺朝鮮王右渠來降。左將軍徵 至,坐爭功相嫉乖計,棄市。

《武帝本紀》:「天漢三年秋,匈奴入鴈門,太守坐畏懦棄 市。」

《李廣傳》:「廣子當戶,當戶有遺腹子陵。陵字少卿,武帝 以為有廣之風,拜騎都尉。天漢二年,召陵,欲使為貳 師將輜重。陵曰:『臣願以步兵五千人涉單于庭』。」於是 出居延北行三十日,至浚稽山,與單于相值。陵搏戰 攻之,擊殺數千人,虜不利欲去,會陵軍候管敢亡降 匈奴,具言陵軍無後救,射矢且盡,單于大喜,遮道急 攻。陵騎數千追之。陵曰:「無面目報陛下!」遂降。上聞陵 降,怒甚,群臣皆罪陵。上以問太史令司馬遷,言:「陵提 步卒不滿五千,抑數萬之師,轉鬥千里,矢盡道窮,彼 之不死,宜欲得當以報漢也。」上以遷為陵游說,下遷 腐刑。久之,上悔陵無救遣,因杅將軍公孫敖將兵深 入迎陵。敖軍無功,曰:「捕得生口,言李陵教單于為兵 以備漢軍,故臣無所得。」上聞,於是族陵家,母弟妻子 皆伏誅。

《通鑑綱目》:「天漢四年春,遣李廣利等擊匈奴,不利,族 誅李陵家。」

《漢書武帝本紀》:「太始元年,因杅將軍公孫敖有罪,要 斬。」

《公孫敖傳》:「敖,義渠人。武帝立,為騎將軍。出代,亡卒七 千人。當斬,贖為庶人。後以將軍出北地驃騎。失期,當 斬,贖為庶人。後以因杅將軍出擊匈奴,至余吾,亡士 多當斬。詐死,亡居民間。後覺復繫,坐妻為巫蠱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