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6 (1700-1725).djvu/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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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人惑眾,收下錦衣獄,雜治之無驗。移繫秋臺,莫能 行,以筐舁至。予適試政秋曹,嘗一見之,鞫亦無驗。命 之嫁,則請死。繼諭之曰:「君命也,孰敢辭?」遂令邑庠生 某娶焉,未幾卒。

《金臺紀聞》:偷桃事有兩,一說,王母獻桃於武帝,東方 朔從旁竊視之,王母指之曰:「此兒已三度偷吾桃矣。」 一說,武帝時,東方之國貢小人至,使朔辨之,朔曰:「王 母種桃,三千歲一結子,此兒已三度偷桃矣。」未知孰 是。

《異林》:弘治甲子,蘇州崇明縣民顧氏家雞胎息一物, 猴頭,餘悉如人狀,長四寸許,有尾,蠕動而無聲。是歲 海盜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