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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6 (1700-1725).djvu/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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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騎驗驗,無實坐之。自是無誣訟者。」

《劉世光傳》。「世光,字晦卿,山陽人。萬曆十四年,遷趙城 知縣。治獄明決,旁縣民有訟,咸願下趙城。」

《樊玉衝傳》:「玉衝,黃岡人。萬曆三十二年舉進士,授商 城知縣。每受訟,令訟者自相拘,不遣胥徒,民裹一日 糧,即畢訟矣。乃為《息訟歌》《悟囚歌》,使人以木鐸儆於 路,監門號于里,獄卒歌于囹圄。時時自引訟者,與講 孝弟禮讓。囚夜半聞歌聲,無不流涕,思改行,訟獄大 減。久之調繁。崑山俗好訟,牙儈起高樓,縣前治酒殽」, 借《訟獄》為市。玉衝治踰年幾無訟,酒家徙去。

《陸運昌傳》。「運昌字夢鶴,仁和人。崇禎九年進士,除吉 安永豐知縣。俗好誣告殺人,爰書未具,輒率眾掠其 家,運昌痛懲之,訟為衰止。」

訟訐部雜錄

《韓非子內儲說上》:「有相與訟者,子產離之,而無使得 通辭,倒其言以告而知之。」謂「得以此言以告彼,彼 言以告此」,則知訟者之情實。

《外儲說左上》:「鄭人有相與爭年者,其一人曰:『我與黃 帝之兄同年。訟此而不決,以後息者為勝耳』。」

《用人》篇:「明君使事不相干,故莫訟;使士不兼官,故技 長;使人不同功,故莫爭訟。爭訟止,技長立,則彊弱不 觳力,冰炭不合形,天下莫得相傷,治之至也。」

《淮南子時則訓》:「仲春之月,命有司止獄訟。」

《投荒雜錄》:「雷公墨。」凡訟者投牒,必以雷墨雜常墨書 之,為利。

《夢溪筆談》:世傳江西人好訟,有一書名「鄧思賢」,皆訟 牒法也。其始則教以侮文,侮文不可得,則欺誣以取 之,欺誣不可得,則求其罪劫之。蓋思賢,人名也。人傳 其術,遂以之名書村校中往往以授生徒。

《癸辛雜識》:「江西人好訟,是以有簪筆之譏,往往有開 訟學以教人者。如金科之法,出甲乙對答及譁訐之 語,蓋專門於此,從之者常數百人,此亦可怪。」又聞括 之松陽有所謂「業觜社」者,亦專以辨捷給利口為能, 如昔日張槐,應亦社中之琤琤者焉。

西疇老人常言:「善保家者戒興訟,善保國者戒用兵。 訟不可長,訟長,雖富家必敝;兵不可久,兵久,雖大國 必詘。理有曲直,有司者治之,曲者必受罰。師有曲直, 天鑒實臨之,曲者必敗績。故安分守己,崇遜息爭,可 以常守富也;飭備安邊,愛民惜費,可以長享治也。」 《清波雜志》:「舒亶知諫院,言:中書檢正張商英與臣手 簡,并以其婿王溈之所業示臣。商英官居宰屬,而臣 職在言路,事涉干請,不敢隱默。其《商英手簡》二紙,並 溈之所業一冊,今繳進。」詔商英落館閣校勘,監江寧 酒。初,舒為縣尉,坐手殺人,停廢無盡,為御史,言其才 可用,乃得改官,至是乃爾,士論惡之。同時呂吉甫亦 繳王荊公私書。彎弓成俗,亦何足多怪!

《空同子》,「天與水違行訟。」天一生水,天水一耳。違行訟 者,訟詞兩而事一也。

《吳風錄》:自郡守徐親信吏胥門隸,往往成富人,至今 為吏胥門隸者,酷以剝剋訟人為事,而隸人之害為 尢甚。一人之正,十人之副,與吏胥因緣為奸,買票出 則橫行,動輒索數十金。其富而訟者,糧長之欲脫稽 其逋者所贈尢多。

《歸有園麈談》:「婦人識字,多致誨淫;俗子通文,終流健 訟。」

《友論》:「我有二友相訟於前,我不欲為之聽判,恐一以 我為仇也。」我有二仇相訟於前,我可猶為之聽判,必 一以我為友也。

寒檠膚見。昔者秦緩死,其長子得其術而醫之名齊 於秦緩。其二三子者不勝其忌,於是各為新奇,而託 之於父,以求勝。其兄非不愛其兄也,以為不有以異 於兄,則不得以同於父,天下未有以決也。他日,其東 鄰之父得緩枕中之書而出以證焉,然後長子之術 始窮於天下。少史子曰:「有所訟者,必有所質也。苟不」 稽實,訟可聽虖?是以爭雞之訟,有菽粟之證;爭牛之 訟,有放歸之證;辨賊之訟,有摸鐘之證。否則鼠牙雀 角,穿屋穿墉者,誰能勝其辨耶?豈惟辨醫緩三子之 術而已哉?故曰「簡不聽」,又曰「閱實其罪。」

《松江府志》:「海忠介瑞撫吳,意在搏擊豪強。而兵備蔡 國熙承高新鄭風旨,首發難於徐文貞,於是刁風特 熾,告訐無虛日。或投柳跖牒諷之,海公殊自悔,乃盡 焚訟牒。故老言:此陸莊簡光祖筆也。告狀人柳跖,告 為世吞血產事,極惡。伯夷、叔齊兄弟二人,倚父孤竹 君歷代聲勢,發掘許由墳塚,被惡來告發,惡又賄求」 嬖臣費仲得免。今月日,挽出惡兄柳下惠,捉跖箍禁 孤竹水牢絕粟,日夜痛加炮烙,極刑逼獻首陽山薇